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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公司收到产业扶贫资金怎么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按照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2007年12月20日 财会[2007]15号,国家下拨的资金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的核算。
"专项应付款"科目,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的资金。合作社收到国家财政补助的资金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作社按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用途,取得固定资产、农业资产、无形资产等时,按实际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牲畜资产"、"林木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用于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项目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尚未使用和结转的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数额。
企业收到政府财政性资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收到政府财政性资金,应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核算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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