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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用怎么做会计分录?
答:标书费用可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
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1、企业收到标书费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支付相关标书费用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3、支付相关人员奖励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等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企业的标书有形资产,属于货物。
注意: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的单位,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企业收到投标单位的标书费,应缴纳增值税,企业应开具增值税发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收到的标书费属于企业的收入总额,该收入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制作标书的相应成本、费用、税金等,可按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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