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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赁个人车辆的保险费及保养费怎么记账?
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基于租赁物的消耗可以税前扣除的原则,允许扣除相关费用,但是必须区分该费用是否具备相关性,一般认为与车辆的使用相关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维修费可以扣除;与车辆本身相关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因为这些费用是租不租都会发生的,应作为不相关费用不得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租用个人车辆,与个人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支付合理的租赁费,凭合法有效凭据准予税前扣除。 企业为职工报销或支付的汽油费、汽油补贴应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范畴,并按税收规定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车辆保险费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支付的租赁费如何纳税?
企业租用个人车辆并支付给员工租金等费用,属于租赁行为。企业发生的租赁费用可凭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在租赁期间所 发生的用车相关费用及由此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需分别情况处理。
企业与个人未签订租赁合同而支付给员工的所得,企业租金 费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员工所得须按"工资、薪金所得" 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与个人签订了租赁合同,企业与个人应进行如下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及《个人所得税 法》中有关规定,员工应就其取得的租赁收人缴纳增值税和"财产租 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企业所得税,各地规定不尽相同。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 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〇4〕97号) 规定,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应凭真实、合理、合法凭据,准予税前扣 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等不得税前扣除。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对待租赁个人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是否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企业须与个人签订租赁合同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车辆发生费用一般也不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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