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下脚料所收取的现金应如何缴纳税款,下脚料如果是因为正常工艺产生的边角料,企业不需确认边角料的成本。该边角料成本包括在产成品成本中,不需冲减生产成本。如果不太了解没有关系,本文数豆子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参考。
销售下脚料所收取的现金应如何缴纳税款?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 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 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条例》第2条第
(1) 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 第(三)项法规外,税率为17%。"
因此,一般纳税人企业的这部分下脚料收入,不论是卖给个 人还是单位,都应该按17%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于收取 对方现金时开具发票。
下脚料废料收入如何入账?
答:下脚料如果是属于生产产品产生的副产品,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联产品的工艺要求,选择系数分配法、实物量分配法、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等合理的方法分配联合生产成本。
比如企业根据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分配该副产品成本:
结转副产品成本:
借:生产成本--XX副产品
贷:生产成本--联合成本
借:产成品--XX副产品
贷:生产成本--XX副产品
出售: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XX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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