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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做账要一起做到总公司吗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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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做账要一起做到总公司吗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具体根据总公司要求确定。

国税这块,经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分公司实行增值税预征,然后由总公司统一抵扣; 营业税按公司所属地分别缴纳。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经营的业务相同,分公司实行报帐制度,同时要在所属地办理相关证照。

 

扩展资料:

非独立核算是指单位从上级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物资、款项从事业务活动,不独立计算盈亏,把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资料,报给上级集中进行会计核算的一种方式。

非独立核算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非独立核算是指单位从上级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物资、款项从事业务活动,不独立计算盈亏,把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资料,报给上级集中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非独立核算的单位称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又称报账单位,它本身没有资本,其财产物资由上级单位拨付,也没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其一切收入均存入上级单位账户,一切支出也由上级单位进行审核支付。

非独立核算单位通常不设置会计机构,仅配备会计人员进行原始凭证的填制、审核、整理和汇总,以及实物明细账的登记工作,不单独编制预算和计算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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