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待摊费用的会计分录,会计们日常工作中一定会遇到会计分录的各种问题,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热门内容,一起来看下。
新会计准则待摊费用的会计分录
一、待摊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一)按新准则规定,"待摊费用"科目中一些内容已不在该科目中核算。
1。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2。固定资产修理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不再采用待摊或预提方式,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生产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超过一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核算。
4。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转材料(在用)",贷记"周转材料(在库)";摊销时应按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
(二)除上述几项业务外,还有一些需要在"待摊费用"科目中核算的业务。
比如: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
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但是新发布的会计科目表中,删去了"待摊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也删去了"待摊费用"项目。这几项业务如何处理,有几种观点。
观点一、一次记入损益
这种观点认为,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费用,支出发生时一次计入损益与分期摊销计入损益对全年的损益影响是一样的。但这里认为,这样处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没有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不能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和盈亏,不能体现"谁受益,谁负担费用"。比如:2007年12月支付2008年的报刊杂志费,是不能计入2007年损益的。
观点二、设置"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因此,企业如有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等业务,可以增设"待摊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中反映。
【例1】假定某企业10月份通过银行预付第4季度保险费12600元。其中基本生产车间6900元,辅助生产车间18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2700元,专设的销售机构1200元。
支付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摊费用-预付保险费12600
贷:银行存款12600
10月份该企业要编制待摊费用分配表(略),然后,根据待摊费用分配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保险费2900
管理费用-保险费900
营业费用-保险费400
贷:待摊费用-待摊保险费4200
该企业11、12月份再做与10月份相同的会计分录即可。 观点三、不增设"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时,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项目中反映。
二、预提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一)按照新准则,预提的租金和短期借款利息已不在本科目核算。
1。预提短期借款利息。按照新准则,企业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科目中核算。预提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
2。预付固定资产租金。按照新准则,企业应付租入固定资产租金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例2】 甲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管理用办公设备一批,每月租金8000元,按季支付。3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应付租金。甲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1月31日计提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
借:管理费用8000
贷:其他应付款8000
2月底会计处理同上。
(2)3月31日支付租金:
借:管理费用8000
其他应付款16000
贷:银行存款24000
(二)除上述两项业务外,还有一些业务需要在"预提费用"科目核算。
比如:预提保险费等。但是新发布的会计科目表中,删去了"预提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也删去了"预提费用"项目。这几项业务如何处理,也有几种观点。
观点一、一次记入损益
比如:6月末支付前半年的保险费,全部计入6月份的成本费用中。笔者认为,这样处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
观点二、设置"预提费用"科目
核算时,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中反映。
观点三、不增设"预提费用"科目
企业预提保险费等时,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反映。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项目,这里倾向于第三种观点,即不增设"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企业预提保险费等时,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企业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时,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项目中列示。
新会计准则下的待摊费用?
1、新准则下,一般待摊费用可计入"预付账款",预提费用可计入"衣服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预提费用"里的内容,如果有确凿证据需要预提的,只能记入"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了。首次执行日的"预提费用"余额,如果符合负债的定义,则转入相应应付款项,如果不符合负债的定义,则只能核销了按照前期差错更正原则处理。
2、新准则"待摊费用"里的内容不能再待摊,只能发生时一次计入损益。首次执行日的"待摊费用"余额似乎只能计入首次执行日当期损益了
3、个人认为不一定非要跟着新会计准则走,会计政策经常变,你永远也跟不上,只要大的东西没有问题,就没有必要改,假如老准则跟着新准则走的话,最好是全部,不能单独想改哪个就哪个那样还不如不改,且金额过大的话还要在会计报告附注中列明,很麻烦的,假如没有大的影响,非要改的话,还是按原来的吧……
待摊费用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待摊费用简单表述就是一项费用本来是分月承担的,但是需要一次付款,所以就要每月摊销。就说你上面的保险费,你一次缴了三个月的保险费,但实际上你这个月的保险费只是是你缴纳金额的三分之一,这时你就用上了待摊费用。你先是计提待摊费用(此时待摊费用是在借方),然后每个月摊销(此时就是贷方)。当你把计提的待摊费用(借方金额)摊销完了,也就结束了。在账上反应的待摊费用余额(肯定是在借方)就是表示你已经计提但还未摊销的金额。这样表述不知道你明白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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