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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补税款增值税滞纳金怎么算?
查补税款的滞纳金如何计算
税务机关对检查出纳税人以前纳税期内应缴未缴税款如何加收滞纳金,重点是要明确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期限。计算起始时间是按照有关税种的实体法规定,纳税人应纳税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这一起始时间并不因税务检查的进行而发生改变,纳税人超过这一期限没有纳税,就发生了税款滞纳行为,当然这给税务检查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计算截止时间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的当日,而不是至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或者下达之日。
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应纳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0。5‰。滞纳天数是从税务机关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次日起到税款缴纳入库之日止。
举例说明:
1、案例。
⑴、国税稽查部门在检查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度增值税时发现以下问题:
①、1月份查增销项税额15万元,查增进项税额7万元。
②、2月份查增销项税额6万元。
③、11月份查增销项税额1 0万元。
⑵、企业1~12月份申报情况:①、1月份应纳税额20万元。
②、2、3、4月期末都有留抵税额,分别为50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
③、5月份应纳税额16万元。
④、6月份应纳税额12万元⑤、7月份期末留抵税额34万元⑥、8月份应纳税额22万元⑦、9月份期末留抵税额4万元⑧、10月期末留抵税额41万元⑨、11月份应纳税额60万元⑩、12月期末留抵税额18万元⑶、2007年1~3月份申报情况:①、1月份期末留抵税额5万元②、2月份期末留抵税额28万元③、3月份期末留抵税额40万元。
2、计算分析。
⑴、1月份查补税款的计算与分析:15-7=8万元因企业2006年1月份申报结果为应纳税额20万元,所以,对1月份查补的8万元说款应补缴入库,并从2月11日起(当时若有法定假日顺延期,应从顺延期结束后的次日起,下同)加收滞纳金。
⑵、2月份查补税款的计算与分析:对该企业2月份增值税的检查结果是查增销项税额6万元,但企业2、3、4月份的申报结果是期末都有留抵税额,都大于查增的销项税额,如果企业当时正确核算这6万元销项税额的话,在2、3、4月份也不会体现应纳税额。而5月份企业的申报结果为应纳税额16万元,所以,查增的6万元税款还是应补缴入库的,并应从6月11日起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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