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算税基的不同,支出税分类为标准支出税、劳动所得税型支出税(前后纳方式)和现代支出税.劳动所得税型支出税是为了解决标准支出税缺陷而产生的,现代支出税是标准与前后纳方式结合运用型.
1. 标准支出税
支出税税基是消费的资金泉源,而不是消费支出.税基=资金流入-非消费资金流出,既将现金资产作为消费资金源泉,税基包括工薪收入、资产和负债三方面,计算采用资金流量法,比较容易理解.标准支出税税基计算:
(1)工薪所得算入税基;
(2)收入存入银行时可以扣除,取出储蓄时算入;
(3)购入资产可以扣除,卖出资产变现时算入.避开了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资本利得课税的通货膨胀调整、折旧等复杂性;
(4)资产所得算入;
(5)如果规定住宅等耐久固定资产作为资产处理的话(也有主张住宅应该归类为消费),在取出存款(或借入资金)作为购买资金时算入,购买了住宅后可以扣除,算入与扣除刚好抵消,避免了税基异常膨胀;
(6)负债在借入时算入税基,偿还时可以扣除.如果借入资金用于购买资产可以扣除,算入和扣除抵消,税基不会过分膨胀.
2.前后纳方式
标准支出税理论上容易接受,但实施困难.
(1)税务机关必须掌握纳税人的资产(储蓄)和负债信息,如果得不到金融等机构和纳税人的配合就无法实施;
(2)资产(储蓄)和负债的变动性极高,泉源征收难度大,需要依靠纳税人申报;
(3)评估住宅等耐久财产的非现金推定所得十分困难.针对标准支出税的缺陷,1974年美国税法学者W.D.Andrews提出:即使将资产(储蓄)和负债项目从支出税中去除,税基(税负)也不会发生实质性变化.所谓去除并不是非课税,而是将资产(储蓄)和借入的税基计算改成恰好与标准方式相反的前后纳方式(参考表1).前纳的意思是提前纳税.在前后纳方式下购入资产(包括储蓄)改成扣除不可,相应资产所得和资产转让收入(包括取出储蓄)改成不算入.与标准方式相比,购入资产(或储蓄)时税基增大,等于提前纳税.负债的计算也与标准方式相反.借入资金变成不算入,同时偿还本金和利息变成扣除不可(等于后纳税).采纳前后纳方式可以避开上面提出的三点实施困难.
前后纳方式可以避免纳税过分集中.比如在前后纳方式下,储蓄不能扣除,分期储蓄购房资金(集中性消费还包括: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大学入学费等)等于分期纳税,防止税负过于集中,而从银行取出的购房资金不再算入税基,等于自动实现税负分散化.另外,购房贷款不算入,但偿还资金不得扣除,等于过后纳税,因偿还债务多是分期逐步偿还,所以后纳方式也可以分割税负.这种自动分割税负的功能,在累进税率下具有重要意义.
前后纳方式对资产(储蓄)和负债无需记录、申报和监督,具有构造简明,征税成本低,维护纳税人稳私权等优点,使支出税有了实施可行性.现代支出税导入了前后纳方式,是标准与前后纳方式的混合型.
与综合所得税对比,前后纳方式处理资产所得和债务利息支出的方法与综合所得税相反,不将资产所得纳入税基,也不允许扣除债务利率支出,所以前后纳方式已经不是所得税,只能称为劳动所得税或前后纳方式支出税.与标准支出税相比,前后纳方式完全脱离了支出税形式,仅在终生劳动所得等于终生消费上相同.前后纳方式是为了提高实施可能性,是标准支出税的特别措施.在前后纳方式下,纳税与消费之间存在时间上的不对称.比如工资存入银行未作为消费资金时,标准方式可以扣除,而前后纳方式不能扣除.从消费与纳税的时间不对称性看,全面采用前后纳方式的劳动所得税与标准支出税属不同类的税,但根据前后纳方式的产生理由,可以认为劳动所得税是标准支出税的变种,至少是与综合所得税不同性质的税.
3.现代支出税
现代支出税导入了前后纳方式,是标准与前后纳的混合型.前后纳方式使支出税具有了实施可能性,但如果完全采用前后纳方式,就变成了劳动所得税,而现代支出税并不完全导入前后纳方式,因为标准支出税的一些重要基本要素应该保留.哪些项目应该保留,或改为前后纳方式,或干脆让纳税人自由选择成为现代支出税的核心问题.目前现代支出税对选择前后纳方式的提案大约分为两类,一是不予限制,可以自由选择;二是给予限制,规定项目.前者可以顺利实施支出税,但存在公平问题,而后者在实施可能性上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