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一. 当某项资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应划分为流动资产:
1. 预期能在企业经营周期的正常过程中实现,或持有以待出售或消耗;
2. 主要为交易目的或短期而持有,且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内实现;
3. 是不受用途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资产。
二. 流动资产包括作为正常经营周期的一部分而出售、消耗和实现的存货应收帐款,即使它们不能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内实现也是如此。如果有价证券预期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内实现,则其应划归为流动资产;否则,即划归为非流动资产。
而其他流动资产表示资产负债表上的其他流动资产,是指除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外的流动资产。一般企业“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益”科目未处理转帐,报表时挂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
其他流动资产是指寿险公司不在上述资产科目核算的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增加其他流动资产时:
借:其他流动资产
贷:有关科目
公司减少其他流动资产时:
借:有关资产
贷:其他流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