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盟成功,必须给总部缴纳一定的加盟费、保证金,下面通过举例来说明加盟费、保证金的核算。
假设A服装企业总部在北京,在无锡有一加盟店铺,加盟合同签定了5年,缴纳加盟费18万元,履约保证金10万元。店铺的装修符合总部要求,店铺租金、人工费用由加盟店承担。
总部收到加盟费时:
借:银行存款 180000
贷:预收账款-加盟费 180000
每月确认加盟费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加盟费? 12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2000
收到加盟保证金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其他应付款-无锡××加盟店 100000
北京总部与无锡加盟店之间,采用买断模式,给予加盟店两个月的账期,存货的风险由加盟店承担。
假设8月无锡加盟店进货55万元(不含税价格,按市场指导价销售可实现100万元)。当月无锡加盟店实现销售80万元(不含税价格)。当月支付给北京总部以前月份所欠货款65万元。
由于此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加盟商;A服装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因此符合收入确认的5个条件。
月初发出货物,总部于月底统一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收账款-无锡××加盟店 643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3500
北京总部收到无锡加盟店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650000
贷:应收账款-无锡××加盟店 650000
加盟店的纳税问题,由加盟商在经营地自主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