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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普通发票能作废吗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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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普票发票能作废吗?

当月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可以作废。一张通知单对应一张有效的红字发票,如果这张红字发票未抄税,则只需将此红字发票先进行作废,然后直接再重新开具一张红字发票即可,无需再重新开申请单和通知单。

红字专用发票作废条件:

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专用发票若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可按作废处理。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关于上述内容“红字普票发票能作废吗?”不知道大家是否明白红字发票怎样开具,还有其不明白怎样开具和操作的可以咨询我们,可以直接在线向老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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