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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房租缴纳的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写?
如预收房租行为发生于2016年5月1日之后应缴纳增值税,并应于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缴纳。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如果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承租人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每月底确认租金收入
借:预收账款-承租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预收五年房租如何做会计分录?
收入分期确认: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确认当年收入: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缴纳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一次全部缴纳)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五年的租金收入)
房产税: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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