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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费用税前扣除不需要正式发票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1-02-02

哪些费用税前扣除不需要正式发票,最近很多小伙伴关注这个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费用税前扣除不需要正式发票?

答:一、工资薪金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扣除依据主要有:(1)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工资单;(3)社保缴纳情况;(4)个税明细;(5)劳动合同。

二、社保费用、工会经费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社保费用、工会经费的扣除依据主要有:(1)社保缴费凭证;(2)《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3)税务局代开的工会经费凭据。

三、职工福利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四、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如企业的库存商品盘亏、霉烂、现金被盗等情形。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五、罚款支出、违约金

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其扣除依据是:(1)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2)仲裁机构的裁定书;(3)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4)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5) 收款方开具的发票或收据。

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也不得扣除。

六、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即可,无需取得相关发票。

除了正式发票,哪些还可以作为记账凭证?

1、仅仅是反映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

可以使用收据、借款单以及合同、银行回单等作为做账依据。比如预收定金、支付欠款、资金拆借等

2、发生的业务属于非税经济业务

比如企业双方签订了合同,但是还未履约就有一方违约,最后法院裁定或判决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此时由于还未涉及到应税,故支付违约金就不涉及发票。但是,双方可以依据法律文书、银行回单等作为做账依据。

实务中,类似这种情况的很多。

3、特殊部门使用的特殊票据

所谓特殊票据就是除税务发票以外,国家或税法认可使用的票据。具体包括有政府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军队与武警使用的收据、医院与学校等使用的收据、银行收费凭据、邮政部门收费凭据、铁路收费凭据(含火车票)、航空公司收费凭据(含机票)等等。

这些特殊票据在现实生活中是大量存在的,并且大多数也是被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

因此,这些特殊票据,虽然不是税务发票,但是实务中可以起到发票相同作用,多数都能在税前进行扣除。

4、企业内部的凭据

企业内部按照规范财务管理产生的内部凭据,是会计做账时候的重要凭据。

比如,按规定制作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可以作为会计上计提折旧会计分录的依据;原辅材料的领料单,是作为企业生产成本核算最重要的依据,也是会计上做“生产成本”等科目会计分录凭据之一。

企业的工资和奖金、补贴等发放资料,是会计上处理“应付职工薪酬”最主要的依据。

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对外投资的决议,是会计上处理“长期股权投资”必须的依据;涉及股东分红,当然也需要这样的决议。

所有涉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盘盈盘亏处理等,企业内部按照内控程序产生的资料,都是这些会计业务或会计分录必须的依据。

哪些费用税前扣除不需要正式发票?小编在上文为大家列举的特殊情形你可记住了吗?在实务处理中可以直接应用哦,数豆子还有更多的实务技巧等你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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