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收如何规避,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税收如何规避
答:个人所得税顾名思义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的一种征收。而在税收的杠杆中,个人所得税起到了最主要的作用。个税最初的设定目标是为了促进公平,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划分为三种不同的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于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于3%-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个人的稿酬、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都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对于个税的筹划,小编倒是有几点建议。
1、在某种特定的行业政府大力度的扶持,可以利用国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避免。比如:免除应缴的全部或者部分税额,或者按照税款的一定比例予以退还等。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个税的负担
2、利用年终奖实现避税。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优惠政策的规定,单位可以用发放年终奖的形式取而代之纳税人的季度奖、先进奖、考勤奖实现避税。但是,这种形式每年每个纳税人都只可以采用一次。
3、采用非货币的形式提高员工福利。比如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交通、用餐等,把这些支出都可以作为费用来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同时也减轻了员工的应纳税额。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规避?
答:合理税收筹划的前提必须要了解有关税收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及《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9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取得所得,应当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但实践中,自然人转让股权由于是私下交易,交易双方往往通过签订虚假转让合同以规避个人所得税。对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27号)的规定,对纳税人申报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判定方法如下: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以下情况的股权转让价格偏低属于有正当理由,可以按照股权交割价格确认: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你可以对照上述情况,确定平价转让股权是否属于正当理由。
自然人转让股权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个人所得税核定。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1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3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4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会计工作需要具备非常强的实操性,所以会计新手在实际做账过程中难免有所疏忽,看完上文,那么小编关于问题“个人税收如何规避”就介绍到这里。你掌握了吗?如果想加强会计实操技能,可以咨询我们数豆子的在线老师联系,还可以多多跟我们数豆子的老会计交流心得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