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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盈余管理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1-03-01

分析盈余管理,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盈余管理行为既包括管理人员利用职业判断调节账面盈余,也包括通过构造真实交易来操控利润,其结果就是严重损害会计信息质量,降低资源配置效率;任何盈余管理行为都具有动机性和干预性两个基本特征,并且都是以信息不对称为前提条件。

会计信息反映着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有助于人们区分优劣企业,降低利益相关者在决策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性,促使社会资源的良性流动,最终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效率的目的。反之,经过粉饰或操纵的会计信息,会扭曲公司的真实业绩,使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最终影响经济的正常发展。可见,会计信息质量对于资源配置效率具有重大影响。在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众多因素中,盈余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项。

盈余管理是指管理人员主观行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这种影响关系着会计数据使用者的相关利益,也关系着监管部门的政策决定,甚至决定着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与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长期以来一直是会计学乃至金融学、经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盈余管理的研究领域非常广泛,涉及管理人员报酬计划与盈余管理、债务契约与盈余管理、政治成本与盈余管理、股票定价与盈余管理、公司治理与盈余管理,以及盈余管理与资源配置、市场对盈余管理的反应等。

对盈余管理行为进行研究可以从更深层次上理解会计盈余的有用性以及会计行为的形成与作用机制,进一步验证会计行为的经济后果以及会计盈余的信息含量,从而有助于完善监管政策和会计准则,改善公司治理,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一、盈余管理的定义

盈余管理,顾名思义,就是管理盈余,调节利润。美国学者Schipper曾在1989年将盈余管理定义为有目的地干预公司对外财务报告的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信息披露管理。这里把盈余管理定义为是对所披露信息的操纵。十年之后,美国会计学家Healy&Wahlen(1999)又对盈余管理的定义进行了拓展,他们认为盈余管理发生在管理人员运用职业判断编制财务报告和通过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的时候,其目的在于误导以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进行决策的利益关系人或者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数字为基础的经济契约后果。Healy&Wahlen的定义不仅明确了盈余管理的目的----影响利益相关者决策和影响经济契约后果,而且还指出了盈余管理的两种手段,即盈余管理既可以利用职业判断调节账面盈余(accrualsmanipulation),也可以通过构造真实交易来操控利润(realactivitiesmanipulation)。

二、盈余管理的特征

从前面的定义可以看出,盈余管理有两个基本特征,任何盈余管理行为都具有这两个基本特征。

第一,动机性,即管理人员要有动机去进行盈余管理。首先,在管理人员心目中一定要存在一个较为理想的会计结果,这一会计结果是管理人员希望达到的目标。需要指出的是理想的会计结果并不意味着管理人员心目中只存在一个最满意的结果,通常情况下是存在一个令人满意的盈余区间,只要能够使盈余达到这个区间即可。例如:对于绝大多数亏损企业来说,扭亏为盈、实现利润大于零就是短期内较为理想的目标区间;对于想要配股或者增发股票的中国上市公司来说,超过再融资规定中的ROE底限就是较为理想的目标区间。其次,只有当企业操控前的实际业绩达不到理想结果时,管理人员才有可能进行盈余管理去调节利润,否则盈余管理就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实际结果与理想目标存在差距也并不意味着管理人员就一定有动机去进行盈余管理,因为盈余管理行为也遵循成本----收益原则。只有管理人员经过分析判断,认为调节利润的收益大于其成本时,这种利润之间的差异才能转化成为盈余管理的动机。

因此,动机的形成来自于两方面:一方面,实际结果要与理想目标之间存在差异;另一方面,管理盈余消除差异行为的收益要大于其相应的成本。由于各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法律体系等方面的差异,各国公司盈余管理成本与收益方面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别,最终导致盈余管理动机有一定差异。

第二,干预性,指的是具有盈余管理动机的管理人员通过采用会计手段或者安排交易等做法去实际干预财务报告结果的行为事实。这种干预既包括会计准则允许范围内的适度粉饰报表,也包括违反会计准则、严重扭曲信息的恶性干预。

干预性特征依赖于干预的可行性与干预的存在性。干预需要借助于职业判断与交易安排等手段进行,只有这些手段能够帮助管理人员实现目标利润并且操作起来切实可行,干预才有可能进行,可见,可行性是干预的前提条件;在存在可行性之后,只有管理人员对企业的盈余真正实施了操控,存在着干预行为的事实,才算具备干预性特征。因此,存在性是干预的最终标志。

三、盈余管理的前提

盈余管理的存在还需要一个基本前提----信息不对称,即只有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的内部人员才有机会对财务指标进行干预;否则,如果利益相关者可以很容易地取得信息,知道干预前真实盈余的状况,那么盈余管理行为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可能。中外企业现存盈余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包括很多种类: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公司内部人员与债权人、供应商、政府等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等。正是这些不同种类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才有可能产生具有不同动机的盈余管理。

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管理人员可以调高收益以至拉升股价,从而取得更多的个人收益;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大股东可以通过管理人员来操控公司的盈余,取得再融资资格并顺利实现再融资,之后再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将公司财富向大股东转移;公司内部与外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公司的股东和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盈余管理取得负债、降低债务契约约束、取得优厚的商业交易条件,或者降低政治成本、取得政府补贴等。可见,盈余管理的存在一定是以信息不对称为前提的。

不过,各个国家和地区因为受到经济环境、产业结构、法律规定、公司治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同种类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可能存在着较大差别。比如,在德国和日本,由于银行业比较发达,公司内部人员与外部以银行为主的债权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要远远小于其他国家和地区,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大大降低最终导致了管理人员在德国和日本针对债权人管理盈余的可能性的下降。

在信息不对称方面,我国存在一些较为特殊的情况。今天中国资本市场上的很多上市公司就是当初国有企业为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而将优质资产重组之后成立股份公司改制上市所形成的,而今天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控股公司就是当初国有企业分离出来的未上市部分所形成的。上市公司与控股公司之间这种天然的孪生关系使得两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大大降低,控股公司对于上市公司经营运作情况通常会有一个较为清楚的认识。在股权控制方面,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普遍持有较高比重的股份,从而成为相对控股或绝对控股的大股东,形成“一股独大”的局面,因此控股股东常常掌控着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运作,对于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控制权。在公司治理方面,“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又造成了公司治理的畸形,有很多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本身就是由控股公司的管理人员兼任的,即便在控股方没有兼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员一般也通常是由控股股东以行政命令方式任命的,而不是通过市场招聘形式产生的,这样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员与控股股东存在着一种更为紧密的联系,这种紧密联系有助于降低控股股东与管理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因此,在我国,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员普遍受到少数大股东的控制,它们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不十分严重,通常可以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但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员与小股东之间、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以及公司的管理人员与债权人、供应商、政府等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还是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由此导致我国上市公司现阶段的盈余管理并不是管理人员针对大股东进行的,而是管理人员----很多情况下,是在大股东控制下----针对小股东或者公司外部人而进行的。

四、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讨论,得出以下结论:盈余管理行为,既包括管理人员利用职业判断调节账面盈余,也包括通过构造真实交易来操控利润,其结果就是严重损害会计信息质量,降低资源配置效率;任何盈余管理行为都具有动机性和干预性两个基本特征,并且都是以信息不对称为前提条件。这些结论可以帮助会计研究人员以及从业者更加深入地理解盈余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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