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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具有误拒收后销售方如何处理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1-03-02

发票开具有误拒收后销售方如何处理,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发票开具有误拒收后销售方如何处理?

答:发票开具有误被拒收后,销售方应及时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作废,之后给对方开具正确的发票。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发票的作用?

答: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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