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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企业外币业务发生时的账务处理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1-03-05

保险企业外币业务发生时的账务处理,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保险企业外币业务发生时的账务处理?

1、保险公司从银行购入外汇。银行按卖出汇率出售外汇,卖出汇率高于中间汇率(记账汇率)。保险公司购买外汇实际支付的人民币金额记入本位币账户。购入的外汇记入外币账户的同时,将外币金额折合成本位币(人民币)金额废品率本位币账户。

若购入外汇按购入发生日的汇率折算,那么,折合成本位币的金额按中间汇率折算,而实际支付的本位币金额按卖出汇率计算,两者之差,作为汇兑损益处理。若购入外汇按购入发生当月月初的汇率折算,折合成本位币的金额与实际支付的本位币金额之差,也作为汇兑损益。这一汇兑损益是由购入时的卖出汇率与当月月初汇率之差异导致的。

2、保险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卖出外汇。保险公司将外汇卖给银行时,银行的买入汇率低于保险公司的记账汇率(中间汇率)。保险公司卖出外汇实际收到的本位币金额记入本位币账户,卖出的外汇需折合成本位币记入本位币账户。保险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作为当期汇兑损益处理。

卖出外汇用卖出发生当月初的汇率折算,汇兑损益来源于银行的买入汇率与保险公司当月初的记账汇率之差。卖出外汇按卖出发生日的汇率折算,汇兑损益来源于银行的买入汇率与保险公司当日的记账汇率之差。

3、外币之间的兑换。如果采用当月初汇率折算,买入和卖出的外币用各自当月初的汇率折算成本位币后记入本位币账户,其差额就是汇兑损益。如果采用来务发生日的汇率折算,买入的外币用其兑换当日的记账汇率记入本位币账户、卖出的外币用其兑换当日的记账汇率记入本位币账户,其差额为汇兑损益。

外汇业务的核算原则

1。外币账户采用双币记账

即在反映外币业务时,在将外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的同时,还要在账簿上用业务发生的成交货币(原币)入账,以真实全面地反映一笔外汇业务的实际情况。

2.外币核算采用折算入账

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以采用发生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3.汇兑损益的账务处理

企业因向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时,按银行买入价卖出价进行交易与市场的汇价产生的汇率差额,作为外币兑换损益计入扩兑损益。

4.外币账户月末余额的账务处理

企业各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要以期末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的金额,以如实反映该外币按月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后的实际期末余额,并将折算的期末余额与原记账本位币余额的差额按规定记入该账户和汇兑损益账户。

5.外币分账制的账务处理

对于经营多种货币信贷或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也可以根据业务的需要,采用分账制。即企业对外币业务的日常核算时按照外币原币进行记账,分别对不同的外币币种核算其所实现的损益,编制各种货币币种的出纳报表,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一次性地将各外币会计报表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表示的会计报表,据以编制企业的汇总会计报表。

外汇业务是会计日常工作中会遇到的情况,大家关于小编带来的"保险企业外币业务发生时的账务处理"的相关介绍理解得怎么样了呢?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欢迎登陆数豆子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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