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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公司员工能在公司走报销吗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1-03-08

非本公司员工能在公司走报销吗,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非本公司员工能在公司走报销吗

从收税角度上,非本单位人员的费用是不能在本单位税前列支的。即便列支了,也要在年末汇算清缴的时候调整出来。

1、但是实际工作中,一般没有人对照票据名称核对单位花名册,所以你说是单位从前工作的人员,现在离职了也是可以的。

2、规范角度来说,这是不可以的。但是可以采用变通的办法,而已,但是变通不代表合理。请你在理解这是一个不符合固定的操作。这就像用不是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在本单位报销的结果一样。只不过单位名称很容易发现,而个人名字有解释的空间。

3、还有一种解释是,不论人员是不是单位的人,都必须开单位名称的发票。除了机票、车票之外。所以如果是住宿费发票,即便是单位职工个人的名字,税前列支也是不被允许的。所有发票,除必须是个人名称的之外,都必须是单位名称抬头。

非公司员工可以报销差旅费吗

(1)非本单位员工的发票与公司的业务若是相关,只要是实际支出了,都应入账,比如为客户报销的住宿费、车费等可以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比如支付他人的劳务费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劳务报酬,按照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非本单位员工的发票与公司的业务若不相关,与公司取得收入经营无关的费用不论如何入账,应该全部做纳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涉税提醒:

(1)企业为非本企业员工报销差旅费用,该项费用如果与本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无关,应确定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该项费用如果属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费用,而非支付的个人所得,则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非公司员工可以报销差旅费吗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企业负担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客户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如果符合业务招待费的范畴,相关支出可以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参考上述规定,专家考察发生的差旅费,属于与你单位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支出,如果符合业务招待费得范畴,相关支出可以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

非公司员工机票能报销吗?怎么处理呢?

一般非企业的职工报销费用是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如果形成企业的聘用专家的文件,有聘书等材料。则这种情况在实务中也是可以进行扣除的。

差旅费国家没有统一标准,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对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有规定,国企一般参照执行,其他单位则是参考制定本单位标准。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差旅费可以作为企业的一项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非本公司员工能在公司走报销吗?从收税角度上,非本单位人员的费用是不能在本单位税前列支的。即便列支了,也要在年末汇算清缴的时候调整出来。但是实际工作中,一般没有人对照票据名称核对单位花名册,所以你说是单位从前工作的人员,现在离职了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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