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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比对相符下个月可否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第五条规定:“税务机关于每月纳税申报期内,向纳税人提供上月稽核比对结果,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稽核比对结果信息。
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因此,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海关专用缴款书认证的步骤和说明:
海关专用缴款书一般为企业自行认证,需先安装网上认证系统,详见网上认证v5.02企业版(完整安装包。但是没有具体的操作流程,企业网上认证发票的流程是一致的:
首先,纳税人通过宽带接入等方式连接到互联网,并登录到浙江国税局,选择纳税服务网站上网上认证,选择左边导航栏中的“网上认证”按钮既可进入网上认证系统登录页面;
纳税人利用扫描仪或键盘,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上的主要信息采集并转化为电子信息;
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电子信息加密后,通过互联网上传到国税局的认证服务器上;
网上认证服务器接收到发票电子信息后解密,转发给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由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对该专用发票自动识伪认证;
网上认证服务器将认证结果即时回传给企业端,企业端系统接收并显示该结果。
一般纳税人取得真实合法且按税法规定允许抵扣的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应在180天后的第一个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申报时,应先进入《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中输入海关专用缴款书相关信息,保存后进入申报表附表二,《清单》中的数据会自动汇总跳入申报表附表二第5栏次“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详细流程如下:
下载通用数据采集;
通过税务采集软件录入税票上的日期、编号、金额、税额等相关内容;
然后点击申报数据,生成两个数据库文件;
再打开国税网增值税申报系统,在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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