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公司佣金会计核算,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保险代理公司佣金会计核算
答:(一)营业保证金的核算:
1、核算范围:核算保险代理公司缴存的营业保证金。
2、会计处理:缴存营业保证金时借记“存出营业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按照监管规定动用营业保证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存出营业保证金”。
存出营业保证金期末余额,反映保险代理公司缴存的营业保证金余额。
(二)代收保费和代垫保费的核算
1、核算范围:核算保险代理公司向投保人收取、之后再解付给保险公司的保费。
2、会计处理:
保险代理公司或被代理保险公司签发保单,保费由保险代理公司代收,保单签发后,借记其他应收账款----代收保费-----投保人,贷记应付账款---代收保费---被代理保险公司;实际收到投保人的保费后,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贷记其他应收账款----代收保费-----投保人;保险代理公司向被代理保险公司解付保费时,借记应付账款----代收保费----被代理保险公司,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账款----代收保费----投保人期末借方余额表示已经签发保单,但未收取保费。
若投保人未交付保费,由保险代理公司垫付给被代理保险公司,则借记应收账款----垫付保费-----投保人,贷记银行存款,投保人缴纳保费后,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贷记应收账款----垫付保费-----投保人。
保险代理公司佣金会计核算的相关内容小编大家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了,如果你们还有其他疑问想咨询小编的,可以到我们老会计答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