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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款的账务处理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1-04-06

出口退税款的账务处理,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增值税的出口退税在“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中核算,不计入企业的收入,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消费税的出口退税款,冲减产品销售成本,也不构成企业的收入。但是,其实质是变相增加了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例】腾飞进出口公司2000年5月报关出口啤酒50吨,每吨出口价折合人民币1500元,已收到外方付款并申请出口退税。6月份,公司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消费税。账务处理如下:

1.5月份申请出口退税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          11000

 贷:商品销售成本          11000

2.6月份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11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          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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