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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保险补助账务处理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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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保险补助账务处理?

按照财政部2009年6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安全生产费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收到的政府财政补贴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企业收到的政府补贴做账,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1、收到的政府补助用于企业以发生费用 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收到的政府补助用于长期资产(如购买固定资产) 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以上就是数豆子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生产保险补助账务处理的全部内容了,若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联系窗口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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