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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不建账要承当什么责任
纳税人应建账而嫌麻烦不建账,或应建复式账而建简易账,税务机关都将会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可达10000元。不要理解为罚点款就可以不建账,其实是罚款之后还要建账。
建账要建实账。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做假账属于偷税行为,只要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事实,就构成了偷税。要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0.5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体工商户需要建立账簿,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称纳税人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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