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豆子会计网

标书装订费如何做会计分录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1-04-19

标书装订费如何做会计分录,最近很多小伙伴关注这个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收到投标单位的标书费后,随后编制标书,发生相关费用(如对应的纸张、编制标书相关人员奖励),年末收取的标书费无余额。请问,标书装订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会涉及哪些税费?

相应的会计处理应为:

1、企业收到标书费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支付相关标书费用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3、支付相关人员奖励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等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企业的标书有形资产,属于货物。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的单位,为增值税的纳税人。企业收到投标单位的标书费,应缴纳增值税。企业应开具增值税发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收到的标书费属于企业的收入总额,该收入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制作标书的相应成本、费用、税金等,可按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

本文针对标书装订费如何做会计分录做出了解析,大家可以在数豆子进行题目的讨论,若还有疑问,请咨询窗口答疑老师。

热门直播

首页 资料 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