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申报工资还是先增员,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先申报工资还是先增员
应该把所有该增该减的都做成功后在去操作基数核定,比较稳妥。
做账工资和申报工资不一样会有影响吗?
答:小编认为,做账工资和申报工资不一样是没有影响的。
做账的工资表可以分基本工资各项补助应扣保险等栏,而申报表里的工资表你只要填上某工人这个月工资总额和应扣保险两栏,记得实付金额是相同就可以了。
地税申报表里的工资表是企业当月所有的人工费,包括临时用工。地税申报表里面的工资表和做账时做的工资表往往是不一样的。地税申报表里的工资表合计金额等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合计金额(即当月计提的全部人工费合计)。
因此,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制造费用-工资
销售费用-工资
生产成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贷: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
贷:库存现金
个税申报工资比实际发放工资多怎么调整?
1、首先,这些情况其实都是补发。
既然是补发,也就是在企业确定对职工债务的当月,职工就应该享受这个所有权了,我们要从会计的角度来看,会计讲究的是权责发生制,什么意思,也就是你既然确定是当月费用,不管你是否支付,你就必须计入当期损益。
你虽然是这个月发几个月的工资,或者今年发去年的年终奖,但是费用应该计提到所属期间。
具体分录如下所示,数据都是假设,相互之间没有计算关系。
第一个月计提
借:费用/成本相关科目 1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
第二个月计提
借:费用/成本相关科目 1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
2、其次呢,从个人所得税法的角度来看。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根据上述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代扣税款。如果在一个月内取得多个月的工资,应当合并计征个税。
也就是你支付时候需要把个税算出来并代扣掉。
借:应付职工薪酬 200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10
贷:银行存款 190
申报缴纳后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10
贷:银行存款 10
看完了数豆子的上述分析,我们知道了应该把所有该增该减的都做成功后在去操作基数核定,比较稳妥。这下您应该也清楚了做账工资和申报工资不一样的原因了。新来的会计小伙伴,您也可以每天花点时间来阅读本网站以前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