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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的注意事项
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是指差额征税允许扣除的项目:比如
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2、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服务、商标代理服务,以专利和商标代理总收入,扣除支付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专利规费和商标局的商标注册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3、对举办或承办会展业务的机构,其直接向参展商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可按规定扣除支付给第三方的场租费、场地搭建费、广告费、食宿费、门票费及交通费后的余额依"服务业一一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等等。
附表三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有何注意事项?
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一般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差额征税类),同时填写"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采集合法的扣除凭证明细,否则无法填报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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