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综合所得合并计税解析,数豆子为大家整理了如下内容。
新个税综合所得合并计税解析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引入了"综合所得"概念,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税。这与之前税法分别计税相比,有了巨大改变。
新修订的个税共有9个税目,较修订前减少了两个,减少的税目一个是"其他所得",再一个是原"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与"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合并为一个税目"经营所得"。合并后的9个税目分别是:(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这九个税目中的前4项统称为"综合所得"。
个税修订后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种形式的收入,是需要综合计算缴纳税款,而修订之前是分项目逐项去计算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以每一纳税年度的这四项的收入额合计,即"综合所得"(如果只取得一项工资、薪金收入则综合所得就等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同时,为鼓励创作,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70%计算。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公告》显示,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新晋员工李雷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假设李雷享受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
1月:(10000-5000-1500-1000)×3%=75元;
2月:(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
3月:(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
综合所得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综合所得的扣除项目是如何规定的?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新个税综合所得合并计税解析数豆子小编就给大家总结到这里,新个税修订的九个项目大家可以好好了解下,这九个项目的前四个就是我们今天主要为大家解析的综合所得,计算公式小编也为大家讲解了,如果大家在操作过程中还是有什么不懂的,请记得及时和我们答疑老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