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国产设备在监管期内销售如何交税,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
购买国产设备在监管期内销售如何交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6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国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5年。在监管期内,如果企业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或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让情形,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情形的,应当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应补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应补税款=国产设备净值×适用税率 国产设备净值是指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设备净值。
购买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增值税方面:
我国增值税除东三省和中部六省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外,其余地区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如果贵公司非以上两个特殊地区,则购进固定资产时的增值税不可以抵扣,而是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按照会计上"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对于退回的抵免税款,分以下具体情况处进行处理:
1。如果采购的国产设备尚未交付使用,则应冲减设备的成本,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2、如果采购的国产设备已交付使用,对税务机关跨年度退还的增值税,则应相应调整设备的账面原价和已提的折旧,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冲减多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所得税方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第二条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即购买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应是直接减免,不存在先征后退的说法。但是实际操作时,税务机关由于某些原因要求企业先交税后返还,这种返还的所得税,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处理,新准则规定的政府补助主要形式中包括:税收返还,即按照先征后返(退)或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给予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当期损益。但是,直接免税、减征、抵免或增加计税抵扣额等不适用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所以当企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可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购买国产设备在监管期内销售如何交税?上文已经详细介绍了,应该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包括的内容比较多,这个其实在日常核算中并不是很难。财务处理的步骤小编在上文已经一一列举了,以上就是本文全部的内容了,大家如果有问题可以咨询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