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先法定后约定有哪些
在法定的范围之内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公司为他人【非股东、非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对外投资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4】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公司名称变更后如何开具发票?
如果只是变更公司名称,其他内容像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经营地址等都没变,那么只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原来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到税务机关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就可以了。【前提是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企业名称都已经变更】
并向税务机关缴销已经填开和没有填开的发票,另外向税务机关领购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自印的发票也包括在内,然后重新申请领购或者自印发票。
新的发票专用章也要刻制。
如果有免税证明且没有到期,可以不变更。如果是已经到期了,则需要重新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免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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