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税前扣除两大风险是?
一、核算时故意或因疏忽扩大了差旅费用核算范围,将业务招待费、福利费作为差旅费用核算.
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差旅过程中差旅人员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
2、所报销的差旅业务本身是业务招待性质的旅游行为;
3、所报销的差旅业务全部或一部分属于集体福利性质的支出.
二、差旅支出多为有关人员垫付,企业以费用报销的方式取得发票,导致发票使用容易出现违规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差旅人员找发票虚列支出,其中可能包括伪造或变造的发票、虚开的发票等违规情形;
2、发票报销品名不实,例如将餐费、礼品费用开成会议费或住宿费;
3、超标费用多报少支,如差旅人员发生费用超出企业报销标准,企业只按报销标准支付费用但全额在税前扣除.
财务人员在进行差旅费报销时,要注意审核不是差旅费的凭证,规避风险
1.旅客运输票据记载的出行人、出行时间和目的地应当和出差审批单相吻合;
2.发票应在税务机关指定的网站核验真伪, 对于查验为假发票或发票信息与电子底账信息不一致的,不应接收;
3.审核发票信息发现未按规定开具,如未填纳税人识别号、纸质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等,不应接收;
4.对于大额的,支出明显不合理的住宿、会议服务发票,应当注意有无开错发票如将餐费或购买商品费用开具为住宿服务、会议服务等品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