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文化事业建费如何写分录
老科目: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交款-文化建设事业费
新科目: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但我做的是: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新科目】
因为发生的费用如果与收入有关,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如果无关,计入管理费用。
因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费依据与收入有关,所以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文化建设事业费计税依据是什么?
文化建设事业费即文化事业建设费,其计税依据为单位提供广告服务后所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并按照3%的费率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费额=计费销售额×3%。
其中文化事业建设费中的计费销售额指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需要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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