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非本单位人员报销费用如何处理?
答:公司为非本单位的人员报销费用处理方法,按照会计处理的原则,不管是不是本公司的员工,都需要按照实际记账,只是有一个和公司业务关联问题,如果是和公司业务相关的,那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非本单位员工的票据与公司的业务若是相关,只要是实际支出了都应入账,按照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如为客户报销的住宿费、车费等可以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2】如支付他人的劳务费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劳务报酬,
二、非本单位员工的票据与公司的业务若不相关,与公司取得收入经营无关的费用不论如何入账,应该全部做纳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企业为非本企业员工报销差旅费用,该项费用如果与本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无关,应确定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该项费用如果属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费用,而非支付的个人所得,则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
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
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公司为非本单位人员报销费用,和本公司业务相关的就在税前扣除,没有关联的那就不能在税前扣除,但是不管是否可以税前扣除,都是需要据实记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