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定额超出怎么收税?
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低于三万,免征增值税.超过的全额征税,对于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务局根据企业经营信息,如占地面积、员工人数、代理品牌、电量电费等,根据设定好的参数指标,计算得出定额标准,同时也结合开票数额来调整定额.对于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则根据申报数据判断,再结合开票数量和企业经营信息进行纳税评估.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的.第二十条规定,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重新核定其定额.国税发〔2006〕183号文件就《办法》中"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中的"当期"解释为"定额执行期内所有纳税期".因此,税务机关只要发现纳税人没有申报超定额税款的,均可以按照规定进行补税及相应处理.
定期定额征收超出部分如何计算
按实际发生的销售额*3%税率计算增值税额,自行申报缴纳.
个体工商户的实际营业额高于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20%,应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定额.
超出部分=实际经营额-核定定额;
超出比率=超出部分/核定定额;
定额税,也称"定额税率",是指对单位课税对象按固定税额征收的税.定额税计算简便,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一般对那些价格稳定,质量和规格标准较统一的产品课征.
查账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区别是什么?
查帐征收:查帐征收,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告表或经营成果,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税收入或应税所得及纳税额,并向税务机报送有关帐册和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填写纳税缴款书,由纳税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按税法规定直接核定其应纳税额,分期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1.纳税主体
查账征收个体户范围包括:
1、注册资金指标: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2、销售额或营业额指标:存量个体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或新办的个体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为参照.
(1)应税劳务纳税人15000元以上(含15000元);
(2)货物生产销售纳税人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
(3)批发零售纳税人40000元以上(含40000元以上).
3、省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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