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征税扣除额该怎么填?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异地预缴有分包项目,预缴时收入减分包2%,申报时是通过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来解决分包扣除问题,所以不能重复从销售额中扣减。而简易计税方法不存在进项税抵扣问题,所以,简易征收申报时却能减分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