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近些年来发展的是越来越好,在这个房地产行业也有会计人员,房地产涉及最多的也就是土地使用税了,土地使用税在进行的时候,也需要进行会计处理和计提。
城镇土地使用税需要计提吗?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需要计提,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次月缴纳税金时,再计入应交税费科目
借: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依据。具体如下:
1、如果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那么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如果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手中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则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如果土地使用证书是尚未核发出的,那么应当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可以等核发土地使用征之后再作相应调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如果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则相应纳税人为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
3、土地使用权若是还没确定的或者权属纠纷没有解决的,则其实际使用人就是纳税人。
4、如果是土地使用权是共有的情况,那么共有各方都属于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