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成本是资产类科目。
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或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履约成本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合同履约成本相关内容
企业应当在下列支出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一是管理费用,除非这些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二是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这些支出为履行合同发生,但未反映在合同价格中。三是与履约义务中已履行(包括已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部分相关的支出,即该支出与企业过去的履约活动相关。四是无法在尚未履行的与已履行(或已部分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