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发票和收据都是一种原始凭证,并代表着我们在某个时间收付了某个款项。但小编发现,有很多公司把发票和收据混为一谈,在进行记账报税的时候把票据全部带着,其实是不需要的。这就要求我们弄清楚发票和收据究竟有什么区别。
先说说收据
1. 含义:收据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
2. 分类:收据可以分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又分税务部门监制、财务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
3. 入账处理:
(1)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
(2)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
(3)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
(4)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是合法的凭据,可以入账。
除上述几种收据外,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就是日常所说的"白条",是不能作为凭证入账的。
再说说发票
1.含义: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合法的凭证。
2.分类: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香港发票。
3.入账处理:
(1)普通发票主要是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或经营业务,后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
普通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用;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2)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
(3)香港发票是内陆因为有增值税的原因,所以要用税务局的统一发票,而其他的就用财政局印行的收据,作为单位记账和报销。香港的凭据在内陆一样可以入账,但是首先必须有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出行等证明一起提供,如果公司有港币户报账时可直接入港币户,到月底再折合成人民币核算。如果没有就按当时银行的中间牌价折算后用人民币入账。
二者的区别
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 而发票不但是收支款项的凭证,而且凭发票所收支的款项可以做为成本、费用或收入。对于顾客所索要不同的凭证,要根据其目的分别处理:
有的人是为企业办事,需要到企业报销费用,这时他必须索要发票,否则他不能报销。 而有的人只是为证明自己收了或付了某个款项,并不想作为报销凭证,所以这时他就会索要收据。发票是从税务机关购买的。其实商品含税和不含税是指商品价格含税和不含税。在销售商品时,如果开的是普通发票,它所标示的价格就是含税价格,如果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它标示的价格就是不含税的价格。
因此,发票可以作为报销的凭证,列入成本费用 而收据仅仅能够证明发生的现金关系,无法列入成本费用。
总的来说,二者之所以区别开来,主要是因为在会计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时涉及到报销和税前扣除的处理,所以财务人员一定要把票据管理好,做好收据和发票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