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款项。预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同为企业短期债务,但与应付账款不同的是,预收账款所形成的负债不是以货币偿还,而是以货物清偿。
企业应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预收账款的取得、偿付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发生的预收账款数额和购货单位补付账款的数额,借方登记企业向购货单位发货后冲销的预收账款数额和退回购货方多付的数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款项。本科目一般应当按照购货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企业预收购货单位的款项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和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入账,会计分录: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企业收到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4、企业向购货单位退回其多付的款项时,会计分录:
借:预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注:预收货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其所发生的预收货款,可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例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向乙公司出售一批产品,货款金额共计200000元,应交增值税34000元。根据购货合同的规定,乙公司在购货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应向甲公司预付货款120000元,剩余货款在交货后付清。2016年6月9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预付货款120000元存入银行,6月19日甲公司将货物发运到乙公司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验收货物后付清了剩余货款。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收到乙公司预付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预收账款—乙公司 120000
(2)向乙公司发出货物:
借:预收账款—乙公司 234000
贷:主营业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3)收到乙公司补付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 114000
贷:预收账款—乙公司 1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