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退福利的核算
1.辞退核算
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当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不区分辞退对象]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2.内退核算
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企业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不能在职工内退后各期分期确认因支付退职工工资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产生的义务。
【案例】甲公司是一家食品加工企业,有职工100名,其中生产工人70名,管理人员30名。2021年5月10日,甲公司因引入两条自动化生产线而制订了一项辞退计划。拟辞退车间主任4名,共补偿700 000元;高级技工8名,共补偿1160000元;一般技工20名,共补偿2500000元。
当年5月29日,辞退5名一般技工,实际补偿500000元。 则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则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提取辞退福利时:
本月提取辞退福利=700 000+1160 000+2500 000=4 360 000(元)
借:管理费用 436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4360000
(2)发放辞退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二、带薪缺勤的核算
1.累积带薪缺勤
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如果职工在离开企业时能够获得现金支付,企业应当确认企业必须支付的、职工全部累积未使用权利的金额。
(1)计提未行使的权利: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2)行使权力: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管理费用等
【案例】甲公司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该制度规定:每名职工每年可享受12个工作日带薪休假,休假权利可以向后结转2个日历年度。在第2年年末,公司将对职工未使用的带薪休假权利支付现金。
假定该公司每名职工平均每月工资2 000元,每名职工每月工作日为20个,每个工作日平均工资为100元。以公司1名直接参与生产的职工为例。
(1)假定当年1月,该名职工没有休假。公司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当月,累积相当于1个工作日工资的带薪休假义务,并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 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000
借:生产成本 1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100
(2)假定当年2月,该名职工休了1天假。公司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当月,累积相当于1个工作日工资的带薪休假义务,反映职工使用累积权利的情况,并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 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000
借:生产成本 1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100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100
贷:生产成本 100
(3)假定2022年12月31日,该名职工有5个工作日未使用带薪休假,公司以现金支付了未使用的带薪休假。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500
贷:库存现金 500
2.非累积带薪缺勤
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由于职工提供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企业应当在职工缺勤时确认负债和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由于企业确认的职工享有的与非累积带薪缺勤权利相关的职工薪酬,通常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因此,不必额外作相应的计量。
三、短期利润分享计划核算
按照企业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企业应当将短期利润分享计划作为费用处理(按受益对象进行分担,或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作为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不能作为净利润的分配。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享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