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共有7项,以家庭分别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其中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每人只能选其中之一,所以每个家庭实际可用是6项。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接受全日制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以上教育包括学前幼儿园和9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全程学历教育。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这一项中包括国内学历的继续教育支出和技能人员职业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两大项。其中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按取得相关证书当年每人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一年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部分后由个人承担的累计超过15000元部分,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可以据实扣除,以上不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或配偶在国内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最长扣除时限不超过240个月。每个人只能受限一次,夫妻双方如果婚前分别购有首套房的,婚后只能选择其中一方作为扣除对象。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这要求个人或配偶在主要的工作城市内没有自住房,租房发生的支出按所在城市级别进行扣除,一般要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按每月1500元标准定额扣除,除以上提到的城市外,在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标准定额扣除,在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800元标准定额扣除。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被赡养的老人年满60岁,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是独生子女的一人可以按2000元标准扣除,如果是有兄弟姊妹的,每月分摊2000元的额度扣除且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37、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以上各项专项附加扣除,一般根据夫妻双方的年度纳税综合所得,可以选择本人扣除,也可以选择配偶共同按50%扣除,具体的扣除方式要求在一个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