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工资的时候大家都是最高兴的,但作为财会人员的我们,在高兴之余也要做好企业计提工资的会计分录,毕竟分内工作还是要做好的。那具体应该怎么做计提工资的会计分录呢?
首先大家要明确的是,计提工资是相对发放工资来讲的,计提工作和发放工资是两回事,会计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来实行的,虽然在实际工作中,工资发放是等本月过完了才能计算和发放的。这样,就造成工资计算和发放的滞后性。所以,在月末的时候(与其他计提、结转分录一起,一般是当月最后一天)也是需要根据历史情况或者用别的手段暂估该月发生的工资费用,做计提分录入账。
一般计提的工资里会包括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大部分的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这些都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这里要特别提醒小伙伴们的是,社会保险没办理之前不能计提,“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各地不一样。企业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比例缴纳部分,可列入“管理费用”。
那具体在做计提工资会计分录的时候,我们就应该根据职工提供服务情况和工资标准计算应计入职工薪酬的工资总额,按照收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本成本。
比如: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个人部分)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5、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现在小伙伴们学会了计提工作会计分录的处理方法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