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亏损是企业某一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按照税法的规定,弥补亏损5年的计算,即企业当年的亏损,从亏损的次年起在5年内进行弥补,比如企业2015年发生的亏损,可以在2016年至2020年间进行弥补。
举个例子看看弥补亏损5年是如何计算的,有一家企业2015年因经营不善导致发生亏损500万元,2016年企业扭亏为盈实现利润50万元,2017年实现利润150万元,2018年实现利润200万元,2019年亏损50万元,2020年盈利80万元。我们来分别计算一下企业弥补亏损的金额。
2016年实现利润50万元,那么可以弥补2015年亏损50万元,则还有500万元-50万元=450万元亏损没有弥补。
2017年实现利润150万元,则企业可以弥补2015年亏损150万元,累计弥补200万元,还有300万元(500万元-50万元-150万元)没有弥补。
2018年实现利润200万元,则企业可以弥补亏损200万元,累计已弥补400万元,那么2015年亏损的500万元,还有100万元(500万元-50万元-150万元-200)没有弥补。
2019年因经营问题又亏损50万元,则2019年某企业累计未弥补亏损150万元,其中2015年未弥补亏损100万元,2019年未弥补亏损50万元。
2020年实现利润80万元,则企业可以弥补亏损80万元,截止到2020年末企业累计弥补2015年亏损480万元(500万元-5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80万元),企业还有没有弥补的亏损70万元,其中2015年未弥补亏损20万元,因已经超过了最长弥补亏损的时限,不得再进行弥补;而2019年发生的亏损,可以在2020年至2024年间进行弥补,由于2020年实现的利润已经弥补了2015年的亏损,则需要从2021年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中弥补亏损,并逐年延续弥补。
从上述的例子可以看出,企业在弥补亏损中,最主要的问题是:
一是企业弥补亏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五年内不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当纳税年度内企业取得的利润可以弥补前五年的亏损总额,无论前五年及更早的时间是否发生亏损,本年度的利润只能弥补此前五年内发生的亏损额。
二是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未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税法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
三是企业税务稽查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凡属于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则允许企业将查补调增部分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金额。
总之,弥补亏损5年的计算,是税法规定弥补亏损的最长期限,也就是企业当年发生的亏损,可以从下一年起不超过五年的时间内弥补,而且五年内无论企业是否盈利还是亏损,均作为实际弥补亏损的年限;在五年的弥补期限内,如果企业还有没有弥补的亏损,也不得继续弥补,即不得享受弥补亏损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