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人咨询笔者关于租赁业务增值税税率问题,今天刚好有点时间,索性把租赁业务涉及的增值税税率问题做个合集总结,供大家参考。
租赁业务分为有形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有形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为13%,不动产租赁为9%。肯定有朋友对此有疑问说,我国2009年已经全面实施消费型增值税,为什么有形动产和不动产租赁的税率不一致呢,笔者认为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大多不动产实际付出成本包括土地费用支出,该部分支出不会产生进项税额。二是不动产的使用周期要远远长于有形动产,所以综合考虑税率是有差异的。
特殊情况一:适用征收率5%情况
(1)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属于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按照5%征收率)
(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不知道有没有朋友是第一次听说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适用5%征收率的,目前我国增值税征收率有3%和5%两档。)
(3)其他个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
(4)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注: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5)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特殊情况二:交通工具的租赁方式
(1)与水路运输相关的程租、期租和关租。
程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程租即合同双方约定的点对点的运输任务,这个“点”指的是地点,双方按照路程约定租赁费,运输发生的固定费用由运输企业负担。
期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期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期租即合同双方约定的特定点对点的运输任务,这个“点”指的是时间。
光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光租仅仅出租运输船舶,非承担运输任务,与程租、期租有本质区别。
(2)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干租和湿租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由此可见,干租与光租类似!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根据定义可知湿租与程租、期租类似!
总结: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光租和干租,仅仅是将运输工具租赁给对方,属于有形动产租赁,一般纳税人适用13%的税率,小规模企业适用3%的征收率。程租、期租和湿租,承担是整个运输流程的任务,属于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9%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