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和贷方是会计借贷记账法中的记账符合,与实际的借贷没有任何关系。一般来说借贷记账法要求有借必有贷,借贷必须相等,因此从每一笔会计分录来看都是借贷相等的情况。
借贷账户的基本结构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则要根据账户反映的经济内容决定。
借贷方是在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左方称为借方,右方称为贷方。所有账户的借方和贷方按相反方向记录增加数和减少数,即一方登记增加额,另一方就登记减少额。
具体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和该账户所记录的经济内容的性质。
通常情况下,资产类、成本类和费用类账户的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收入类账户的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
资产类账户的结构:
记账规则:借增,贷减,余额在借方。
负债类账户的结构
记账规则:贷增,借减,余额在贷方。
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结构(与负债类账户相同)
记账规则:贷增,借减,余额在贷方。
损益类账户:
费用类账户的记账规则:借增,贷减,期末无余额。
收入类账户的记账规则:贷增,借减,期末无余额。
成本类账户:
记账规则:借增,贷减,余额在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