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方式是先收票后退税。这种方式是国家税务部门推行的,企业需先按照正常程序征税并完成纳税义务,同时保有发票和出口退税申请表,最终拿到税款退回。好处在于出口企业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同时规避了税务风险。不过该方案退税周期往往较长,企业需耐心等待,还有可能会因为误操作而导致退税失败。
第二种方式是先退税后收票。这种方式是企业先完成退税申请,等到退税款到账后再征收加成税。这种方式可以快速拿到退税,特别是针对资金密集型企业,能够给予涂有优势。不过该方式的缺点是需要缴纳手续费,而且需要做好风险控制,以避免出现外贸欺诈等情况。
第三种方式是在境外开立退税公司,通过香港、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税务制度,实现退税。这种方式的优点是退税周期短、退税手续简单,同时可以节约成本。相较于其他方式,这种方式受到政策影响较小,而且可以有效避免税务漏洞。但是企业需要提高风险意识,认真选择合适的退税公司。
第四种方式是通过出口信托,实现境内和境外的优势结合,有效减少风险。这种方式可以整合国内外资金,通过优化税务方案,最大化减免税务成本。同时,信托公司可提供出口保兑服务,降低企业货款违约风险,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但对于一些在创业阶段的企业来说,这种方式并不是十分实际化。
总而言之,无论哪种方式,都有各自的优势,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综合各方面考虑,我认为第三种方式更适合大多数企业。但最终选择还需根据企业的实际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