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费的发放标准是会计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如果不太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别担心。本文数豆子就针对劳动保护费的问题和大家做一个相关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等所发生支出。劳动保护费(劳保费)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劳动保护费的发放标准是什么,有关规定有哪些?
劳动保护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1、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服装费支出,在税前列支的标准为:在职允许着装工人每年最高扣除额100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
2、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冬令、夏令保护用品支出,在税前列支的标准暂仍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
3、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四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
4、对上述第1、2条劳保费支出,均不得发放现金,如发放现金的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劳动保护费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84号)第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有关规定: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税法没有规定具体的列支标准,只要是企业发生的合理性的劳保支出可据实列支。
判断劳动保护费是否能够税前扣除的关键是:
(1)劳动保护费是物品而不是现金;
(2)劳动保护用品是因工作需要而配备的,而不是生活用品;
(3)从数量上看,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超过工作需要的量而发放的具有劳动保护性质的用品就是福利用品了,应在应付福利费中开支,而不是在管理费用中开支。
按照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管理规定: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一,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二,直接人工费则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福利等。
三、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四、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劳动保护费和福利费如何区分?
中国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对员工的工作环境,职业病防护等都有一系列规定,其中也对劳动保护支出有相应的规定。劳动保护费是指保证人身安全不受伤害所发生的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应据实在税前扣除。工作服如果带防护性质,可以算作劳动保护费;如果只是普通的工作服,那么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保护费的发放标准的详细介绍,希望大家阅读完之后能有所收获,更多与劳动保护费的问题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会计网,将持续为大家分享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