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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到个贷系统平账专户的款,如何做分录?
答:同城票据交换的基本做法及账务处理:
一、交换提出
1、对提出的代收票据(贷方凭证),提出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活期存款 贷:同城票据清算
2、对提出的代付票据(借方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同城票据清算 贷:其他应付款--提出交换专户 退票时间过后,对他行未退回的代付票据为收款人进账,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提出交换专户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对他行退回的代付票据,应将已退回的票据及其他有关凭证等退收款人。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提出交换专户 贷:同城票据清算
二、交换提入
提入行根据提回的借、贷方票据办理转账。
1、对提回的代收票据(贷方票据),可以直接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同城票据清算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如果因其他原因不能进账,应办理退票,会计分录为:
借:同城票据清算
贷:其他应付款——退票专户
2、对提回的代付票据(借方票据),若付款单位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则会计分录为: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贷:同城票据清算 若付款单位账户资金不足支付或因票据要素错误无法办理支付,则应办理退票,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退票专户
贷:同城票据清算
并将待退的票据专夹保管,以便下场交换时,退交原提出行。
三、清算差额
各参加票据交换的银行在票据交换结束后,根据应收差额或应付差额进行资金的清算。 对每一个参加票据交换的行处,有: 应收金额=提出借方票据金额+提入贷方票据金额 应付金额=提出贷方票据金额+提入借方票据金额 如果应收金额大于应付金额,即为应收差额,反之为应付差额。
若本次交换为应付差额,会计分录为:
借:同城票据清算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若本次交换为应收差额,会计分录方向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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