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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放的车贴是否要缴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单位以现金方式发放的车贴应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单位发放的生活补贴是否要缴税?
一、生活补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发放给个人的生活补贴应当并于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5%-45%。
二、通信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文件规定:
(二)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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