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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以前年度公积金会计分录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0-08-13

补缴以前年度公积金会计分录,如果不太了解没有关系,本文数豆子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参考。

补缴以前年度公积金会计分录

补缴以前年度公积金属于跨年调整,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分录处理:

1、单位缴纳部分原应计入管理费用,跨年后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付职工薪酬—员工公积金(单位部分)

2、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支付单位缴纳部分及员工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员工公积金(单位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员工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住房公积金的特点有哪些?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以上就是关于补缴以前年度公积金会计分录的相关内容,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更多与会计分录有关的文章,请继续关注数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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