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纳税人购买专用发票一次可以买多少,发票金额不得超过10万,税务机关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如果不太了解没有关系,本文数豆子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参考。
辅导期纳税人购买专用发票一次可以买多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中第八条规定:
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
(一)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二)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
纳税人辅导期申报增值税的步骤
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量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预缴4%的增值税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主表28栏反映。国家税务总局《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发票预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97号)规定,因增购发票而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应于下期增购专发票时,按次抵减。
具体操作为:
1、发生预缴税款抵减的,应自行计算需抵减的税款,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减申请。
2、预缴增值税余额大于本次预缴增值税的,不再预缴即可直接发售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余额小于纳税人本次应预缴增值税的,应按差额部分预缴后再发售专用发票。
3、辅导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因增购而预缴的增值税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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